法官半年倾心执行为农民工讨回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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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罗天下 发表于 2018年07月17日

7月10日下午,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的申请人杨某同其他六名工友一起从汝州市赶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喜领劳动补偿金、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0万元,连连对执行法官贡恩法竖起大拇指,兴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看着六位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满意而归,贡恩法法官长舒了一口气,半年多的软磨硬泡总算没有白费!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汝州市陵头镇某村的杨某自2009年在汝州市某矿业公司务工,2016年初在矿井作业时因工受伤,并落下了9级伤残。某矿业公司承担了杨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后,对伤残赔偿金的支付却没有了下文。杨某及家人多次向某矿业公司申请,却一直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10月,汝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某矿业公司向杨某支付伤残赔偿金、劳动补偿金等共计8.9万余元。

拿到法院生效判决的杨某并没有等来某矿业公司的主动履行,而是在一次次的希望破灭后逐渐丧失了信心,便决定申请强制执行。汝州市与鲁山县两地法院实行交叉异地执行,经杨某申请,鲁山县法院于2018年元月份受理了这起执行案。

执行法官贡恩法接手案件后,了解到申请人杨某因工致残后,劳动能力受到限制外出务工也不方便,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同时又考虑到被执行人为经济实力雄厚的某矿业公司,便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协商执行事宜。可是到了该矿业公司后却吃了“闭门羹”,一会说公司领导在开会,一会又说领导外出了。执行法官整整在该矿业公司办公室等了一个上午也没有见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心有不甘的承办法官只好将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进行送达,便去执行下一个案件,临走还特别强调要及时按照报告财产令的要求报告财产状况。

贡恩法法官前脚刚走,就接到了自称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的电话,一再表示公司目前经营很困难,连员工的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还给执行干警发来了一份公司资产情况表,上面显示的资产与债务相抵甚至为负数。贡恩法一边要求其补充提供更详尽的资产情况,一边也担心了起来——难道这个被执行人真的像他所说的,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回忆起此前网络查控的信息,似乎更印证了这一点,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几天之后,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又陆续收到了6起该矿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是欠付工资,就是工伤赔偿,涉及的全部都是农民工等涉民生案件,总标的金额也从不足9万元增加到了50万元,为了便于案件集中执行,执行局局长胡春生决定将上述案件统一交由贡恩法办理。

“屋漏偏逢连阴雨”,这也让刚刚调入执行局工作的贡恩法感到了棘手,但是想想那些酷暑严寒下流血流汗的农民工兄弟,想想那因工致残生活陷入困境的杨某等人,便又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也得帮他们把血汗钱要回来。而当务之急,就是找到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

转眼间半年就要过去了,连续跑了不下十次的执行法官除了查到该公司名下登记的几辆车外,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想要对车辆查封拍卖时却发现均已被抵押,可以说忙活了半年,六个月的执行期限也马上就快到了,而案件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一天贡恩法正在办银行办理另外一起案件的银行账户冻结手续时,偶然听见一位同行要求该银行工作人员对一家公司的“基本户”进行冻结。贡恩法便灵光一现,就是啊,怎么没想到去查查被执行人的基本户,工人发工资、企业缴税都要通过这个账户,半年了总不能连工资都不发吧?于是贡恩法又对该其基本户进行了详细查询,发现每个月的最后几天,都会有数笔资金在夜里甚至是凌晨一两点进出,金额还不小。遂将上述信息进行了整理,并及时与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取得了联系,反馈了信息,讲明了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

知道再无法狡辩的某矿业公司工作人员,便于当天驱车赶到了鲁山县法院,与七名申请人协商一致后,于第二天也就是7月10日下午便将50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并交到了申请人手中,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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