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了解自然,热爱自然,从小体会到劳动的辛苦和丰收的喜悦,培养动手能力,增长课外自然知识, 建立自信心,有成就感。鲁山县下汤镇林楼红心猕猴桃生态种植园发起“走进下汤种植园,贴近自然果树认养”活动。
下汤镇林楼红心猕猴桃生态种植园位于鲁山县下汤镇镇林楼村,占地面积300余亩,四周森林密布,园内小水库碧波荡漾,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郑尧高速穿园而过。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完备。基地以红心猕猴桃为主,同时涉及其它特色水果的种植。
认养目的
一是为市民、单位提供一个体验猕猴桃种植乐趣、近距离跟踪放心无公害水果成长的机会,增强亲子感情和单位凝聚力。
二是缓解果农劳动压力,开发新农村劳作和猕猴桃直销模式,让消费者后顾无忧。
自己的果树,我们为您准备了优质肥沃的土地、轻便工具以及有机肥、水电,不打农药,不用化肥,用最原始的自然方法种植纯绿色天然猕猴桃。假日里,您可呼朋唤友到这里郊游,带上对田园的美好憧憬,踩在松软的土地上,撸起袖子,舞动锄头,挥洒汗水,打理自己认养果树,体验除草采摘的农耕生活,在您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开心小果园”里,大家一块过把“果农瘾”!并享用自己劳动得来的纯天然绿色食品。
认养流程
1、由孩子或者市民、单位自行认养果树。
2、落实认养果树的数量后由认养人和我们签订认养协议。
3、周末市民朋友们或者家长带小朋友到园区,可在我们的指导下带领小朋友和大家参与果树施肥、修剪、除草、疏花疏果、套袋等农技工作;
4、果实成熟收获时,市民可以来采摘,其果实归认养人所有。
认养模式
一、果树认养方案
1、按规划区域落实认养的数量后由认养人和我们签订认养协议,认养费1000元/10棵为一个认养组,认养时间一年。每年一次性向种植园交纳认养树款,种植园出具收据给认树者。
2、来种植园认养猕猴桃树一组10棵者,经双方协议签署后,认树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冠名,如:个人或单位名称,爱情树,友谊树,童心树,家庭树,发财树,幸福树等。我们将为您制作一张标牌系在树上,与果树拍照,登记造册。
3、被认养果树的日常维护将由本种植园区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对被认养的果树进行精心管理。认养人可以随时到我园体验果树的农事管理,保证所产猕猴桃的质量并每棵产量达到十斤,超出部分归认养人所有。不足十斤,由我园补足。
4、农历八月十五前后果实成熟季,园区负责通知认养人前往采摘,认养人有消费、赠送、处理的权利。有权将果实变卖给其他人,其收入归果树认养人所有;无法亲自到基地采摘时,基地免费为您采摘,我们并负责速递(速递费自付)水果到您府上。
5、认领人也可在我们的指导下参与果树施有机肥、修剪、捉虫(拒绝农药)、疏花、套袋等农技工作。
6、外地朋友认树,我们可将照片发给认树者,由认树者冠名。
只要你花1000元,就能为自己的孩子及单位认领一组10棵的亲情猕猴桃树。每逢休假,可以带着家人亲友到认领的果园里施有机肥、除草、捉虫、浇水,看看田园风光,呼吸新鲜空气,不但能尽情领略劳动的乐趣,而且还可以享用到真正的绿色无公害水果,果园提供野餐设施设备,在种植园露营区还可以安全免费露营。一年签一次认养协议,让您安心放心!
种植园还特为恋人、单位设立果树认领区域,认领是见证爱情永恒甜蜜、家庭更多亲情、凝聚团队精神的凭证。可以全程体验猕猴桃的生长,开花,结果。在这里,孩子和家长可一同品尝种植果树的乐趣与辛劳,享受成功的欢欣和收获的喜悦。 “感受田园气息,体验天然氧吧;感受郊游乐趣,享受劳动果实!”您可以在周末闲暇时,远离紧张喧嚣的都市生活和工作,来到鲁山县下汤镇林楼猕猴桃种植基地,体验农村生活,感受农村民风民俗。走进大自然,闻着泥土所散发的芳香,听着山野间小鸟愉悦的叫声,呼吸着清新的充满负氧离子的空气,放松心情;品尝着自家果树采摘的果实和亲手制作的农家饭菜, 看着林间挂满的丰硕果实,体验劳动的快乐;亲自耕种,亲自管理,亲自采摘,观赏美丽的景色,深深体会返璞归真美妙而愉悦的悠闲生活。
绿色,生命的颜色;绿树,大自然的浓缩。有一棵树可以承载自己的梦想,有一个生命可以被自己细心呵护,是多么充满幸福色彩的事!那么,赶快来参与鲁山县下汤镇林楼红心猕猴桃种植基地的(果树认养)活动吧。
基地地址:鲁山县下汤镇林楼红心猕猴桃种植基地
行车路线:
1、二广高速下汤西出口—林楼村—窑场—猕猴桃种植基地
2、郑尧高速下汤站—西许庄—林楼村窑场--猕猴桃种植基地
联系人:张先生 13523759000
附件:
果树认养协议书
一、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鲁山县下汤镇林楼红心猕猴桃种植基地
二、认养内容:
01. 甲方认养树种为猕猴桃树,认养数量为 棵,认养期限为壹年。认养资金为 元/年,作为一棵树的水、肥、管理费等。
02. 乙方保证甲方认养的果树在农历八月十五成熟采摘。
03. 乙方保证甲方认养的果树每棵产量达到10斤,超额部分归甲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04. 乙方应帮助甲方搞好认养果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活动。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
05. 甲方有权在认养期内对认养果树从事修剪、除草、疏花疏果、套袋等技术实践及管理活动。
06. 甲方有权对认养树悬挂或放置带有认养人姓名或单位标志的认养标志、宣传牌等。
07. 甲方有权在果实成熟时,自行或组织人员前来采摘。
(二)甲方义务
08. 甲方对认养果树从事的技术实践及管理活动,须在基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基地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不得从事有损认养果树正常生长的活动。
09. 甲方须按照乙方规定的范围内悬挂宣传品。
10. 甲方在园内从事劳动及采摘活动时,不得对非认养树进行技术操作及各种伤害。
11. 在甲方认养期间内,如遇到雹灾、风灾、冻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担全部责任损失。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权利
12. 乙方有权对认养树进行正常的灌水、施有机肥、修剪等管理操作。
13. 乙方有权对甲方悬挂宣传品的大小和悬挂范围等做出统一规定。
14. 甲方有违约行为或操作,乙方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二)乙方义务
15. 乙方必须及时对果树进行灌水、施有机肥、修剪等田间管理,确保完成协议规定的果品产量及质量。
16. 甲方需对果树进行技术操作时,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17. 甲方按协议规定悬挂宣传广告牌时,乙方必须给予协助配合。
18. 甲方采摘时,乙方要为甲方提供生活 及包装等方便。
19. 乙方在果成熟期电话通知甲方7日内前来基地采摘,无法亲自到基地采摘时,基地免费为您采摘,并负责速递(速递费自付)水果到您府上。
20. 在认养期间内发生雹灾、风灾、冻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责任损失。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已交认养金金额: 元(请用大写)
缴纳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速递地址: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乙方法人签字:
地 址:
基地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