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提醒大家
别酒驾
别酒驾
但
还有心存侥幸的人来试法
醉驾案例
2018年12月12日22时30分许,鲁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下汤镇玉京温泉酒店西50米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豫A2***M小型汽车自东向西行驶中异常停车,我大队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铁某有酒驾嫌疑,将其依法传唤至鲁山县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66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13日0时10分许,鲁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鲁平大道西段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豫A9***T小型汽车自东向西行驶,形迹可疑,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发现驾驶人铁某有酒驾嫌疑,将其依法传唤至鲁山县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8.54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13日23时16分许,鲁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在G311国道董周乡段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豫D9***6小型汽车形迹可疑,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发现驾驶人孟某有酒驾嫌疑,将其依法传唤至鲁山县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9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驾的代价!!
2017年年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其中如果是医生、律师可吊销执照,法官、公务员、教师等可直接开除;并且如果是醉驾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可拘役1-6个月;还有家长醉驾的话,子女考公务员、考军警学校、入党都会受到限制。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倡议书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酒驾就像 “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出行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然而,总有存在侥幸心理的人铤而走险,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教训,一曲曲残缺的生命悲剧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
在此,鲁山交警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
1
驾驶人在参加任何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不喝酒、不劝酒、不敬酒,并提醒开车的朋友不要饮酒;
2
驾驶人尽可能不参加含酒精的聚会;
3
作为宴请聚会组织者,不要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
4
发现亲朋好友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帮助饮酒、醉酒的朋友醒酒并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
5
希望我们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时刻对身边的驾驶人给予提醒、劝诫“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从源头上消除酒后驾驶行为;
6
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
7
餐饮行业应主动放置禁止酒驾提示牌,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8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奉劝大家还是不要“彻底心累累”
(来源:鲁山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