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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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罗天下 发表于 2020年07月0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舞钢市粮食局违规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邢国勤任舞钢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从2010年3月开始,舞钢市粮食局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安寨粮所的车辆,直至2019年7月,才将车辆退还安寨粮所。邢国勤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邢国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温小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考察活动安排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温小坡担任宝丰县龙兴寺水库管理所所长期间,接受与单位有业务联系的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外出考察活动安排,费用10100元全部由该私营企业负担;违规将龙兴寺水库的3500元卖树款向管理所职工发放福利。温小坡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温小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鲁山县河务局沙河管理所工作人员杨晓东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和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9年3月,杨晓东任鲁山县河务局监察六中队中队长时,因工作失职失责、对河道内非法采砂监督检查不力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受处分期间,杨晓东于2019年5月下旬至6月13日,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管理对象肖某某等人的吃请,并先后三次收取管理对象现金20000元和价值720元的香烟4条,为肖某某等人提供便利,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到破坏。2020年1月,杨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平顶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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