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中院检查组莅临鲁山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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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rm321 发表于 2020年12月13日

12月10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乔义恩等一行5人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以湛河区法院张帅违法违纪案为典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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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义恩组长首先来到让河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审判庭、荣誉室、小食堂等法庭基础设施,详细了解了法庭的人员配备、收结案等情况,询问了干警们的工作、生活情况。


随后,检查组来到鲁山县法院机关调研指导工作。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部分党组成员以及执行局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长温克冰汇报了县法院“张帅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春生就执行工作规范化、执行案款发放情况等工作做了详细汇报。会后,检查组随机抽检了部分执行卷宗。


乔义恩组长在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材料后,对鲁山法院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让河法庭的建设和工作提出表扬。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重视基层法庭的建设与发展,对派出法庭目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有好的工作建议要及时提出。二是中院党组十分重视两级法院的以案促改工作,“张帅案”是以案促改的典型,执行部门要全面落实好本次以案促改工作。


最后,王宏伟院长表示,鲁山县法院将以检查组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在督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深入剖析查摆,突出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真正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落到执行工作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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