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鲁山县一高 发布时间:2017-06-25
为了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知晓并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现将我校针对在籍在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免学费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6】70号)文件精神,鲁山县各普通高中对认定为建档立卡扶贫户、农村低保户、学生本人残疾、农村特困政府救助帮扶对象的四类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1.免除标准
每生每期学费750元 ,住宿费180元。
2.所需材料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乡镇扶贫办出具扶贫系统截图,并加盖乡政府公章;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复印低保证、户口本(学生本人持证或与持证人同一户号);③残疾学生复印残疾证;④农村特困政府救助对象,提供孤儿证或其他特困救助有关证明。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一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校平均每生每年 2000 元,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档发放:一档2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500元。
2.所需材料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②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④个人申请书⑤贫困证明复印件(如建档立卡证、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⑥户口本复印件⑦身份证复印件
3. 相关事项
①助学金由学校在学生入学后统一组织申请,经家访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再发表格提供材料。②四类学生包括建档立卡扶贫户、农村低保户、学生本人残疾、农村特困政府救助帮扶对象在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可享受第一档国家助学金。
三、国威班
我校由香港企业家陈国威、徐凤兰夫妇资助在每个年级组建50人的国威班,每生每月补助生活费350元。国威班学生成绩要求全校年级前30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学生提交申请,学校及县侨联入户家访调查,最终确定人选上报市侨联。
四、校内资助
我校每年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社会资助
关工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省妇联春蕾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北京常春慈善、等社会团体以及许多一对一爱心企业家对我校学生均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