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次山表墓碑铭》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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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发表于 2018年11月08日

按:我手中收藏的康熙《鲁山县志》、乾隆《鲁山县志》、嘉庆《鲁山县志》及新修《鲁山县志》都录有颜真卿撰书的《元次山表墓碑铭》,另外,聂文郁《元结诗解》附录有抄自《颜鲁公文集》第十一卷的《唐故容州都督兼御史中丞本管经略使元君表墓碑铭》。相互参照细读,发现有不少歧异之处,特别是原碑缺损部分的文字,各本出入甚大。为了弄清碑文的本来面目,我以八十年代的拓片为底本,以以上诸本为参校本,对碑文进行标点校勘,就各本歧异之处作《校勘记》于后。拓片中缺损字用[ ]标示,各本无歧异者补入其中,不出校勘记;有歧异者,以己意断之,补入其中,在校勘记中罗列各本之文字。拓片中不缺,而各本有歧异者,加( )标示,亦出校勘记,揭明各本之不同。


唐故容州都督[兼]御史中丞本管经略使元君表墓碑铭并序


金紫光禄大夫、行湖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撰并书


[呜]呼!可惜哉,元君!君讳结,字次山,皇家忠烈、义激、文武之直清臣也。盖后魏昭成皇帝孙曰常山王遵之十二[代]孙。自遵七叶,王公相继,著在惇史。高祖善祎,皇朝尚书都官郎中,常山郡公。曾祖仁基,朝散大夫,褒信令,袭常山公。祖利贞,霍王府参军,随镇,改襄州。父延祖,清静恬俭,历魏成主簿、延唐丞,思闲,辄自引去,以鲁县商余山多灵药,遂家焉,及终,门人谥曰“太先生”,宝应元年,追赠左赞善大夫。


君聪悟宏达,倜傥而不羁。十七[始知](1)书,乃[受]学于宗兄先生德秀,尝著《说楚赋》三篇。中行子苏源明骇之曰:“子居今[而作](真淳)(2)之语,难哉!然世自浇浮,何伤元子。”天宝十二载举进士,作《文编》,礼部侍郎阳浚曰:“[一]第汙元子耳,有司得元子是赖。”遂登高(科)(3)。


及(羯胡)(4)首乱,逃难于猗(玕)洞(5)。因招集邻里[二百](6)余家奔[襄阳]。玄宗异而征之,值君移居(讓溪)(7),乃寝。乾元二年,李光弼拒史思[明于河](8)阳。肃宗欲幸河东,闻君有谋略,虚怀召问,君悉陈兵势,献《时议》三篇。上大[悦,曰]:“卿果破朕忧。”遂停。乃拜君右金吾兵曹,摄监察御史,充山南东道节度参[谋],仍于唐、邓、[汝]、蔡等州,招缉义军。山棚高晃等率五千余人一时归附,大压贼境。于[是],思明挫锐,不[敢南](9)侵。前是,泌南战士积骨者,君悉收瘗,刻石立表,命之曰“哀丘”。将[吏感焉,无](10)不勇励。[玺书频](11)降,威望日崇。时张瑾杀史翽于襄州,遣使请罪,君为[闻奏,特蒙嘉纳,乃真拜君监察,仍授部](12)将张远帆、[田瀛等十数人将军。属荆南有专杀者,吕湮为节度使,湮辞以无兵。上曰:“元结有兵在泌阳。”乃拜君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充湮节度判官。君起家十月](13),超拜至此,时论荣之。


属道士申泰芝诬湖南[都防御使庞承鼎谋反,并判官吴子宜等皆](14)被决杀,推官严郢坐流。俾君按覆,君建明承鼎,[获免者百余家。及吕湮卒,淮西节度使王](15)仲(昇)(16)为贼所(拴)(17),裴茂[与来瑱交恶](18),远近危惧,[莫敢谁何?君知节度观察使事,经月,境内](19)晏然。今上登极,(节使)(20)留后者,例加封邑,[君逊让不受,遂归里养亲,特蒙褒奖,乃拜著](21)作郎,遂家于武昌之樊口,著《自释》以见意。其略曰:少习静[于商余山,著《元子》十卷;兵起逃](22)难于猗(玕)(23)洞,著《猗(玕)(24)子》三篇;将家(讓)(25)滨,乃自称浪士,著《浪说》[七篇;及为郎时,人以浪者亦](26)漫为官乎?遂见呼为漫郎,著《漫记》七篇。及家樊上,渔者戏谓之聱叟,以[君之漫其犹聱也](27);又以君漫浪于人间,或谓漫叟。岁余,上以君居贫,起家为道州刺史。[初,道州为西原](28)贼所陷,人十无一,户才满千。君下车行古人之政,二年间,归者万余家。贼亦[怀畏敛迹,不](29)敢来犯。


既受代,百姓诣阙,请立生祠,仍乞再留观察使。奏课第一,转容府都督兼[侍御史](30)本管经略使,仍请礼部侍郎张谓作《甘棠颂》,以美之。容府自艰虞以来,所管皆固拒[山谷](31),君单车入洞,亲自[喻抚](32),六旬而收复八州。丁陈郡夫人忧,百姓诣使请留,大历四年[夏](33)四月拜左金吾卫将军,兼御史中丞,本管使如故。君矢死陈乞者再三,优诏(哀)(34)许。七年春正月,朝京师,上[深]礼重,方加位秩,不幸遇疾。中使临问者相望。夏四月庚午,[薨]于永崇坊之旅馆,春秋五十,朝野震悼焉。二子以方、以明,能世其业,名虽著而宦未立。以其年冬十一月壬寅,虔葬君于鲁山青岭泉陂原,礼也。


[呜]呼!君,其心[古],其行古,其言古。躬是三者而见重于今,虽拥旄麾幢,(摠)(35)戎于五岭之下;弥纶秉宪,对越于九天之上,不为不遇。然以君之才之德之美,竟不得专征方面,登翼太阶,而感激者,不能不为之太息也。


君雅好山水,闻有胜绝,未尝不枉路登览而铭赞之。感中行见知之恩,及亡,至今分宅以恤其子,其不[偷也,多](36)此类。中书舍人杨炎、常衮皆作碑志以抒君之德业。故吏大历令刘衮、江华令瞿令问;故将张满、赵温、张协、王进兴等,感念恩旧,皆送[丧](37)以终葬,竭资鬻石,愿垂美以述诚。真卿不敏,尝忝次山风义之[末],尚存[  ](38)往,敢废无愧之辞。铭曰:


次山斌斌,王之荩臣!义烈刚劲,忠和俭勤;炳文华国,孔武宁屯。率性(直方)(39),秉心真淳。见危不[挠],临难[遗身。侃侃令德](40),今之古人!奈何清贤,[赍](41)志莫伸。群士立表,垂声不泯。


校勘记:


(1)始知   此二字嘉庆《鲁山县志》(以下称嘉庆《志》)以原碑字迹漫漶,留空。


(2)真淳   乾隆《鲁山县志》(以下称乾隆《志》)作“异淳”,“异”字与原碑不符,误。《颜鲁公文集》(以下称《文集》)、康熙《鲁山县志》(以下称康熙《志》)作“真惇”,“惇”与原碑不符,误。


(3)科   《文集》、康熙《志》作“第”,与原碑不符。


(4)羯胡   康熙《志》、乾隆《志》作“禄山”,与原碑不符。


(5)(23)(24)玕   《文集》作“犴”,与原碑不符。


(6)二百   “二”字漫漶,嘉庆《志》留空。


(7)(25)讓   《文集》、康熙《志》、乾隆《志》、新修《鲁山县志》(以下称新《志》)均作“瀼”,与原碑不符。


(8)明于河   “河”字嘉庆《志》留空。


(9)敢南   “南”字嘉庆《志》留空。


(10)吏感焉无   “感焉无”三字嘉庆《志》留空。


(11)玺书频   “书频”二字嘉庆《志》留空。


(12)闻奏特蒙嘉纳乃真拜君监察仍授部   此十五字因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其中“监察”,乾隆《志》作“监察御史”,与原碑相比多出“御史”两字。


(13)田瀛等十数人将军属荆南有专杀者吕湮为节度使湮辞以无兵上曰元结有兵在泌阳乃拜君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充湮节度判官君起家十月   其中“数人”二字与“有专杀者吕湮为节度使湮辞以无兵上曰元结有兵在泌阳乃拜君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充湮节度判官君起家十月”四十九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14)都防御使庞承鼎谋反并判官吴子宜等皆   其中“都”字,乾隆《志》、嘉庆《志》有,它本均无。按拓片每行字数推之,应有“都”字。“防御使庞承鼎谋反并判官吴子宜等皆”十六字因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15)获免者百余家及吕湮卒淮西节度使王   此十六字因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其中“及吕湮卒”,诸本皆补作“及湮卒”,但按拓片每行字数计,应有“吕”字,酌补之,供参考。


(16)昇   康熙《志》作“鼎”,与原碑不符,误。


(17)拴   《文集》作“擒”,与原碑不符。


(18)与来瑱交恶   此五字损毁,嘉庆《志》留空。


(19)莫敢谁何君知节度观察使事经月境内   其中“敢谁何君知节度观察使事经月境内”十五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20)节使   《文集》作“节度使”,比原碑多出一个“度”字。


(21)君逊让不受遂归里养亲特蒙褒奖乃拜著   此十七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其中“里”字,诸本皆脱,按拓片每行字数计,应有“里”字,酌补入,供参考。


(22)于商余山著元子十卷兵起逃   此十二字因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26)七篇及为郎时人以浪者亦   此十一字因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27)君之漫其犹聱也   此处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七个字。按拓片每行字数计,这里确实应有七个字,但其它本子皆于脱失。现谨据元结《自释》原文酌补此七字,供参考。


(28)初道州为西原   此六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它本仅作“州为西原”四字,按拓片每行字数计,这里应有六个字。酌补“初道”二字,供参考。


(29)怀畏敛迹不   此五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它本均为“怀畏不”。按拓片每行字数计,尚缺两字。酌补“敛迹”二字,供参考。


(30)侍御史   此三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31)山谷   此二字碑残字毁,嘉庆《志》留空。


(32)喻抚   康熙《志》、《文集》作“抚喻”,乾隆《志》作“抚育”,皆与原碑不符。


(33)夏   嘉庆《志》留空。


(34)哀   《文集》、康熙《志》作“褒”,与原碑不符。


(35)摠   各本皆作“总”,误。“总”为“縂”、“總”的简化字,而“摠”同“揔”无简化对应字。


(36)偷也多   此三字漫漶,嘉庆《志》留空。


(37)丧   《文集》作“哭”,误。


(38)     漫漶难识,嘉庆《志》留空。新《志》作“盥”,误。


(39)直方   《文集》、康熙《志》作“方直”,与原碑不符。


(40)遗身侃侃令德   其中“侃侃令德”,《文集》、康熙《志》作“允矣全德”,与原碑有异。


(41)赍   《文集》、康熙《志》作“素”,与原碑不符。


 


[参考文献]:


 


1、《元次山表墓碑铭》拓片,见《鲁山文史资料》(第一辑)1985


2、清康熙《鲁山县志》,康熙三十三年(1694)刊本


3、清乾隆《鲁山县志》,乾隆八年(1743)刊本


4、清嘉庆《鲁山县志》,嘉庆元年(1796)刊本


5、新修《鲁山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


6、聂文郁《元结诗解》,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

作品来源:鲁山文学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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