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鲁山法院让河法庭魏钰玺正在办公时,来了一名当事人,经询问得知,是在上个月调解案件时,约定给被告一个月的还款日期,现在到期了,当事人亲自将案件调解款送到法院,魏法官联系原告过来拿钱,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法官心中也是满满的喜悦。
????原告李某经营有运输生意,被告胡某经常承包工程。2014年,被告胡某在武汉承包有工程,需要使用车辆运输土方,遂到原告停车场找到原告租用原告的运输车辆,每天每辆700元。工程结束,经核算,被告下欠原告租赁费32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原告年年找被告讨要,但因被告承包工程赔钱,且家里也有人患有重病,经济状况比较差,原告考虑到被告家的经济情况,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今年,原告被查出患有癌症需要治疗,不得已原告到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还款。后经魏法官调解,原告考虑到双方多年来合作伙伴情谊及被告家庭经济情况,自愿放弃7000元,达成了调解,被告于2017年6月6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25000元。
????在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日期即将届满时,被告终于向亲戚朋友借钱凑够了调解款,将上述款项送至法院,才有了前述充满正能量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