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提前介入群众纠纷,与鸡冢乡政府、司法所通过诉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也是该庭立足辖区实际,实行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主动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鸡冢乡村民贾某听说政府对农民购买新农村建设房屋有补贴,标准为每人4000元,遂到该乡新农村建设售房处咨询后得到了肯定答复。随后,贾某与新农村建设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上述房屋一套,价款15万余元,并当场缴纳了90000元购房款,剩余款项以上述补贴相抵。由于双方发生争议迟迟未交房,贾某要求对方交付房屋,而开发商要求其补交房款,矛盾十分激烈,贾某还多次找到乡政府、司法所请求协调解决此事,但经多次协调均未果。近期,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按照院党组扩大诉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到鸡乡冢乡政府排查、了解案情况时,得知了这一情况,当即决定以此纠纷为突破口,“提前介入”通过诉调联动尽快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并与乡政府、司法所和原告村委干部一起做足了准备。
4月19日,在乡镇政府有关领导和让河法庭庭长任超美的主持下,司法所、村委干部共同上阵,经过整个半天入情入理的反复劝说,双方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
在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法官提前介入群众矛盾纠纷,将工作直接做到乡镇等矛盾纠纷一线,既能够最大限度聚合乡(镇)政府、基层民调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合力,同时又能够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避免群众因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小事儿”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酿成大的冲突,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减少群众诉累。在今后的工作中,让河法庭将按照该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大胆创新、积极行动,努力与辖区各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加强联系,进一步健全和丰富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功能,努力让基层群众不断提升在司法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