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下午16时41分许,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辖区群众张某鸽报警称:自己的一辆玫瑰金色轻酷S牌电动车(车牌号为LS62152)在汽车站院内丢失。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令物联网车辆智能管理中心、公路派出所、刑侦大队视频中队、物联网电动自行车追赃机动队等单位联动,开展实时追踪。
接到指令后,公路派出所所长王庆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走访排查;同时,视频中队民警配合物联网车辆智能管理中心民警迅速将案发现场周围的视频监控导入管理中心大屏,开展分析研判;物联网电动自行车追赃机动队根据物联网车辆智能管理中心民警实时研判指令,在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韩海亚和中队长陈新九的带领下兵分两路开展追踪。经过两小时的不懈努力,18时40分许,在石龙区思源路一水泥厂院内找回电动自行车,并将自称李某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查询,该李某所供述的姓名信息与本人不一致,民警迅即对其开展突审,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该李某对自己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悔,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姓高的真实身份信息。
目前,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