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平顶山市召开2018年中招录取工作会议,会议上公布了我市2018年部分高中录取分数线以及招生录取原则:
一、招生原则
坚持学生自愿、综合评价、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照志愿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一)统招生的录取
按照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分配生的录取
今年,我市部分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各高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2018 年平顶山市各考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
市直考区(含石龙区) 370 分
郏县考区 370 分
宝丰县考区 330 分
叶县考区 330 分
舞钢市考区 335 分
鲁山县考区 3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