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圆满完成教育扶贫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任务,特制订此方案,望遵照执行。
Q:
“两免一补”资助范围是?
A:
1.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学生
2.有正式学籍的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Q:
资助范围:
A:
1、2016年以来,学生本人在我县扶贫信息库中,且贫困状态为“未脱贫”、“已脱贫(应享受政策)”、“返贫”。
2、没在县扶贫库里但符合资助条件的遗漏、存疑学生。
3、外县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
Q:
2.学生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A:
1、一补登记表;
2、申请表和承诺书(正反两面)
3、学生个人申请书
4、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页、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相关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截图(外县户籍的)/明白卡复印件(本县户籍的存疑学生),在县扶贫库里的学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6、惠农一卡通(持卡人姓名必须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和监护人身份证照片复印件(正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三、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Q:
资助范围:
A:
1、残疾学生;
2、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低保户);
4、五保户;
5、重点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等;
6、患艾滋病学生;
7、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8、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9、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10、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11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Q:
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A:
1、一补登记表
2、申请表和承诺书(正反两面)
3、学生个人申请书
4、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页、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本人残疾证、孤儿证、低保证、本人五保证、优扶证、医院诊断证明、离婚证等复印件,村里开具的贫困证明等)
6、农村信用社卡和身份证卡的照片复印件(持卡人和身份证必须是同一个人)
资助金额:除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外,小学生每人补助生活费1000元/年,初中生每人补助生活费1250元/年。已经享受国家营养餐计划的学校,不再发放营养餐补助费。
五、外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定程序:
1、对外县户籍学生专门组织会议,告知鲁山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以及提供证明材料的标准。
2、外县户籍在我县就读建档立卡学生,除上交其他材料外,还要提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截图。
截图要求:
a.体现学生本人的贫困状态,如“未脱贫”、“2016年已脱贫(应享受政策)”、“2017年已脱贫(应享受政策)”、“2016年返贫”、 “2017年返贫”。
b.村委会及乡镇扶贫办或县扶贫办盖章。
c.乡扶贫办或县扶贫办主要领导签名,并标注具体的截图日期。截图时间必须为2018年10月一月之内。
3、信息上报。经学校审核,外县学生符合我县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如实上报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与我县建档立卡学生同等待遇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鲁山县实验学校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