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22时许,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辖区张店乡宗庄村村民侯军宏报警称:自己的一辆车牌为LS51966的电动自行车丢失。
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令张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处置。张店派出所处警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后,立即对受害人开展走访调查。根据掌握的有关线索,最终确定了被盗车辆于4月29日7时从鲁山县人民路出发,经墨公路、尧山大道、花园路、让河乡S231远程加油站、石佛寺村、邓东村最后至东辛庄村的行车路线。
张店派出所民警人员火速出警,一直跟随该被盗电动自行车行驶路线开展走访摸排,最终于4月29日9时30分许在让河乡东辛庄路边将正在骑行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涛(男,40岁,让河乡人)成功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作案工具一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涛对自己涉嫌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涛供述,4月28日晚,他先后在鲁山县水果市场小常庄、三街小学斜对面和张店乡宗庄村共偷盗电动车三辆。由于另外两辆被盗电动车没有安装物联网防盗系统,也没有失主报警,随后,经犯罪嫌疑人杨某涛指认,办案民警缴获了另外两辆被盗电动自行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涛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