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林业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2019年11月19日 18:18来源:鲁山林业

近日,鲁山县林业局门卫曹师傅在林业局大门外遇到一个卖猫头鹰的人,于是上前说: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买卖它是违法的,又讲了猫头鹰对于控制鼠害的重要作用。卖猫头鹰的人听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刻把它交给曹师傅。曹师傅把该猫头鹰转交给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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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野生动物保护股股长朱向东等人的检查,该“飞禽”为长耳鸮,翅膀受伤,于是将它安置在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室,接受进一步观察和治疗,待恢复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长耳鸮,上体呈棕黄色,耳羽簇长,位于头顶两侧,竖直如耳,因此得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等各种类型的森林地带,以鼠、鸟、鱼、蛙和昆虫为食,对于控制鼠害有重要作用。

林业部门表示,希望市民增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并呼吁,广大市民在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时,请第一时间联系县林业部门(0375—503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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