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早上7点55分左右,鲁山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一分队在老城大街高峰岗执勤时,发现有一家店铺门头下的电表箱起火,气味刺鼻,一分队队员及时处置,刘家威、李东旭疏导群众撤离,赵医超从过往的公交车上取下灭火器,果断予以灭火。
18日上午,店铺主人到交警大队送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