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鲁山县发改委获悉,该县104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开工在建71个,其中33个市重点项目开复工29个,5个省重点项目全部实现开复工。
为克服疫情影响,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进度,鲁山县对确定的重点项目明确了分包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印发了重点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施方案,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重点项目开工复工。
该县积极指导企业落实开工条件,帮助施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方案、防疫物资配备、用工人员排查、安全生产自查、职工食宿保障、职工健康监测、工作环境消毒、疫情阻断隔离、员工教育培训、项目内部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十到位”;建立了交通保障机制,交通管控措施结束之前为开工项目办理通行证60个;建立了用工保障机制,每个项目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协调招工用工,支持施工单位接送本地员工上下班;建立物资保障机制,把防疫物资供应纳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保障范围,由开复工专班统一配送;建立资金扶持机制,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企业用工成本,由县财政按每个员工每天补助3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简化开复工审批程序,施工企业防控措施自查到位,即可申请备案复工。
鲁山县建立了推进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制订了项目大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一号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把项目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统筹起来,完善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储备工作机制,着力扩大投资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夯实发展后劲,以项目大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该县实行重点项目分包和首席服务官制度,对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单位科级干部“三包”责任制。明确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首席服务官,全程跟踪服务;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协调处理好项目外部施工环境。对干扰招投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挠施工等不法人员,县政法部门依法从速从重严厉打击。
该县实行月观摩季奖惩制度。每月月末对各乡(镇、街道)和“两区”重点项目开展观摩活动,采取现场观摩或视频观摩等方式,察看项目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商讨工作举措,形成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