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单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健全民主集中制….”“请将整改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4月13日,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后,针对县人防办、县城管局、县残联、县房管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
第一监督检查室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梳理后,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指出,并要求被监督单位按照整改要求限时进行全面整改,从而有效监督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促使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时整改到位。
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第一监督检查室制定跟踪督导制度,通过电话跟踪、实地查看、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跟进,要求被建议整改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有效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提升监督实效。2020年以来,该监督检查室共对4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整改问题15个,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有关制度12项。(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监察室 师浩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