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不该将村‘三委’的职权都揽到自己手里,还把文书的活也干了……俺会把锁抽屉里的村委会公章和监委会公章立即移交……俺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糊涂了。”6月2日,鲁山县董周乡铁家庄村村支书郭建伟面对该县县委巡察村(社区)组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不仅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立即改正。
鲁山县董周乡铁家庄村支部书记郭建伟(左一)将村委会的公章移交给村主任吴振东。
事情要从近日该县县委第一巡察村(社区)组第二分组进驻董周乡铁家庄村说起。巡察组在查阅该村账目资料时发现,2019年1--6月份的村干部工资发放表不仅逻辑混乱、数目不清,而且该发放表签名以及该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村级经费支出等财务手续的经手人和审批人都是村支书一人签字笔迹。
“这绝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啊。”“这是怎么回事?”在随后与村干部的座谈中,巡察组特意与该村文书进行了深入沟通后发现,该村文书不仅对村干部工资发放一事毫不知情,而且对本村的财务开支情况更是一问三不知。
“你们村财务方面的事务不是由你来办理的吗?”
“不是的。因为我兼着扶贫管理员,平时忙着扶贫嘞,俺村的财务工作都是郭书记具体办理的。”
针对了解到的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长期在外地与孩子居住的情况,该巡察组组长孙东晓顺口问道:“你们村监委会主任长期请假不在家,那监委会平时是咋监督的?
“平时也没有啥监督。”
“那监委会的印章谁拿着呢?”
“村委会和监委会的印章都在村部的办公室抽屉里锁着。”村文书说道。
“谁拿着钥匙的?”
“就我和郭书记俺俩有钥匙,需要盖啥章他自己就去盖了。”
……
原来,自2018年5月份换届以来,该村的财务工作全部由村支书郭建伟一人负责,所有的财务收支事项都是他一人经手、签字、报销,村文书有其名却无其实。
经过耐心的教育开导,村支书郭建伟承认了自己一人身兼村支书、村文书、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四职”的事实,并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在巡察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后,该乡党委立即组织全乡150多名村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等相关规定,并要求全乡34个行政村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明晰职责,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监委会工作制度等,不断强化基层班子堡垒作用。(鲁山县纪委监委杨朝辉 杨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