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开展巡察

2020年12月17日 19:39来源:V平安鲁山

12月15日上午,鲁山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在鲁山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孙国申作动员报告。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泉水主持。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公安局在家班子成员、各科所队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任务、总体安排、巡察方式和巡察内容,申明了巡察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了“三个相互”,即相互理解讲政治、相互支持讲大局、相互配合讲纪律。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接受巡察,诚恳接受监督,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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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意义。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是集中发现问题的手段,是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体现,是查漏补缺、防范未然的一种方式,大家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端正的政治态度,正确认识巡察,虚心接受,勇于改正,把接受巡察当成自我革命、改进工作、推动鲁山发展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机遇。二要统筹安排,科学调度,积极配合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此次巡察要保证政治属性不跑偏、精准发现问题不放松、突出整改实效不敷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坚定政治信念、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及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管住“关键少数”来引领绝大多数,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和导向作用,落实日常监督。同时,要将巡察情况作为考察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巡察工作实效。三要严明纪律,从严从实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县公安局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巡察工作具体安排,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抓好巡察整改,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提升巡察实效。要严明各项纪律,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确保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王泉水代表县公安局党委郑重表态,以“四正”态度保证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正确理解。巡察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的政治建警、教育整顿等各项活动的宗旨都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此次巡察是县委对公安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党委全体成员履责尽责的综合会诊,是对公安工作及纪律作风的全面检验。一定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这次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正视问题。全体民警、职工、辅警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服从、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做到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讲成绩不拔高,说问题不遮掩,谈差距不护短,确保巡察组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发现和指出问题。三是正本清源。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县公安局党委及各科所队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头人效应,诚恳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强化落实整改,明确责任,确保巡察实效。四是正身率下。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放大巡察效应,扩大巡察效果,固化巡察经验,把巡察工作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队伍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结合起来,同持续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结合起来,进一步铸牢忠诚警魂,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鲁山公安铁军,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鲁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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