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01月06日 19:28来源:鲁山县中医院官微

鲁山县中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家属、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鲁山县中医院将加强对来院人员的管理并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所有来院就诊人员及家属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并按要求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2、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候诊、取药、缴费等候时,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座位间隔就坐。

3、门诊患者不得进入住院区域。如有复诊等需要,请联系主管医师到门诊就诊。

4、发热患者(体温≥37.3度);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人员;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外出经历,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地址:医院东配楼一楼;电话:0375-5066061)

5、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省外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县外及县内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报告。

6、住院患者原则上无陪护,根据病情需要确需陪护者固定一人留陪,陪护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如实告知个人出行轨迹,有外地旅居史的人员禁止陪护。如体温≥37.3度或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停止陪护。

7、我院所有病房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须24小时在院,凭腕带进出病房,陪护人员持陪护腕带进出,在院期间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8、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病房内勤通风,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严禁在公共区域聚集。

9、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请告知亲朋好友,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10、外卖、快递等禁止进入医院内部。

衷心感谢您和您的家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鲁山县中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鲁山县中医院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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