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 工 作 方 案

2018年02月14日 09:06来源: 鲁山党建微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我县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更多的优秀乡土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按照(《第一届平顶山市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方案》平组通〔2018〕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在我县农村直接从事现代企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服务,具有一定知识技能,在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及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动者。主要指以下四类人员:

1.种植类。在农村种植某一种或多种植物(作物、菌类),达到较大规模(面积),或单产明显超过本地平均水平,或单位面积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从业者。

2.养殖类。在农村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特色动物及水产动物,达到较大规模(数量),或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从业者。

3.技能类。在农村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且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从业者,农村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木艺、泥塑、 陶瓷等手工业者。

4.经营类。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经理人)、农民股份合作组织带头人(经纪人),农业专业协会的农民带头人(经纪人),农产品电商、农家乐经营者,农业类个体工商业者,农业企业经营者等。

推荐名额:每个乡(镇)推荐3-5人,街道、办事处、城南新区分别推荐1-3人。县农业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林业局、扶贫办、畜牧局、蚕业局、文化局、科协各推荐3-5人。

二、推荐条件

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坚持重实绩、重效益、不唯学历的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乡土拔尖人才。

1.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乡镇、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在全县影响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技艺精湛,知名度高,属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手工业者。

5.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在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才。

6.在人才助力精准扶贫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较强带头能力,且受到广大群众拥护和好评的“农业科技服务团”乡土人才团员优先推荐。

7.下列人员不得列入评选范围: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发表过反党言论、参与过邪教组织的;参与过非法上访活动的;有过偷税漏税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其他影响评选问题的;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

三、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下发《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方案》,并在各大新闻媒体、网站上公布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方法和程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城南新区对本地区乡土人才进行初步摸底排查,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扩大宣传面,切实提高各领域乡土人才及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

2.逐级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依据行政隶属关系,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按照分配名额,由乡土人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城南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工作。

3.资格审核。由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行业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和审查,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4.专业评审。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乡土人才组织评审,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及职能部门领导成立评审组,共分为种植类、养殖类、技能类、经营类四组进行评审,好中选优,拟定乡土拔尖人才人选名单。

5.审议公示。县委人才办根据专业评审意见和相关情况,提出乡土拔尖人才初步人选,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审议人选在征求综治、公安、信访、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后,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命名表彰。公示通过后由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享受待遇

1.入选乡土拔尖人才的授予“ 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县政府津贴(主要用于乡土拔尖人才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购买学习资料等用途,按月分期发放)。

2.对入选的乡土人才,有计划进行重点培养,分批进行培训、考察和研修,并积极创造条件与有关技术专家、科研院所建立联系。

3.对入选的乡土人才在评选鲁山县拔尖人才时给予优先考虑,积极推荐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乡土拔尖人才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劳模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4.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乡土拔尖人才入党;积极支持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土拔尖人才进入地方基层的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对政治素质好、创业创新能力强的乡土拔尖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5.在县电视台、鲁山简报等新闻媒体对入选乡土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入选乡土拔尖人才择优推荐10-15人参加“平顶山乡土拔尖人才”评选,被评为“平顶山市乡土拔尖人才”的,授予“ 平顶山市乡土拔尖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发放项目发展扶持资金,被评为市、县“乡土拔尖人才”的,只享受最高经济待遇。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填写《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审表》和《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审批表》(附件2,3),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个人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书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3.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技术发明或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所经营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纳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7.《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

推荐单位将上述1-7项参评所需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递交至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第1项和第7项须提供电子版。第2-6项材料须扫描为PDF文档,电子版和 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相关表格可登陆公共邮箱lsxwrcb@163.com自行下载,邮箱密码为5067008。

地址:鲁山县委人才办(原鲁山宾馆216房间)

联系人:申英利

联系电话:7233865

报送邮箱:lsxwrcb@126.com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整个评选工作。

2.提高认识。选拔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那些致富能力强、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乡土人才推荐评选出来。

3.严肃纪律。坚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相关荣誉、成果及奖励等级,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真正把优秀的乡土人才推荐评选出来。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鲁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

第一届鲁山县乡土拔尖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建民    鲁山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郝建彬    鲁山县委人才办主任

李延伟    鲁山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杨凯歌    鲁山县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刘群柱    鲁山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劲凯    鲁山县人社局副局长

白国辉    鲁山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董鲁涛    鲁山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  娜    鲁山县旅游局副局长

王国欣    鲁山县文化局副局长

余付德    鲁山县蚕业局副局长

李建民    鲁山县畜牧局副局长

樊留太    鲁山县林业局副局长

任广辉    鲁山县扶贫办副主任

南    红    鲁山县科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人才办。


来源:鲁山县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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