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农民工资被逮捕的被执行人,在看守所经过整个春节的反思,总算是认清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要求还款。被执行人的家属于2月23日上午将8万元案件款交到了农民工手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3年,家住湖北省谷城县某村的万某受鲁山县张良镇某村包工头王某雇佣,带领同乡十余人在王某的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王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剩余25万余元写下欠条,并保证在2013年年底前付清。2014年初王某又支付了部分费用,剩余10.4万元再次向万某出具欠条。期间万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2016年12月鲁山县法院判决王某向万某清偿劳务报酬10.4万元。面对拿着判决书上门要钱的万某,王某仍然百般推脱,拒绝履行,后来甚至干脆玩起了失踪。万某无奈,只得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李东升接案后,立即向王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并要求王某申报个人财产。面对无动于衷的王某,李东升多次上门都没有见到其本人,通过多方查询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李东升只得嘱咐申请人万某留意被执行人的行踪。
2018年2月13日,李东升突然接到万某电话称王某因别的案件正在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出庭,遂立即与市中院取得联系,并与法警大队长马迪辉一道,于当天下午将出庭完毕的王某抓了个正着。李东升明确告知王某,其躲避执行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申请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如果不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万某谅解的话,“拒执罪”刑事追究将不可避免。然而王某依然执迷不悟,继续以没钱为由搪塞抵赖。面对铁了心要一“赖”到底的王某,执行法官只得在年三十前两天将他送进了看守所。
2月22日春节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李东升同在看守所过了个春节的王某谈话后,他态度突然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连连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要求同家人联系。原来,王某在看守所里也在反复思考衡量得失,觉得与其被判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坐牢后再履行案件款,还不如这时候及时履行求得申请人谅解,最起码可以免于牢狱之灾。“看守所里过年,滋味真难受,现在我只想早点回家。”王某说。
23日一大早,王某家人果然带着案件款来到了法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