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见习单位关于吸纳未就业人员开展就业见习的通知

2025年05月21日 16:36来源: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见习单位

关于吸纳未就业人员开展就业见习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就业见习质量,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政策要求,计划吸纳未就业人员开展就业见习,现对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作如下通知: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优先推荐没有工作经历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时间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三、就业见习岗位职责

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就业见习薪资待遇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就业见习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
六、就业见习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鲁山县老城大街123号(县政府对面老人社局二楼)。
联系方式:0375-7172590。
七、就业见习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失业登记: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2、失业登记办理完毕后,到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失业登记证明、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需本人手写,一式三份)、一寸照片3张(底板颜色不限)。
八、其他
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依据豫人社规〔2019〕6号等就业见习相关文件精神,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所有。

2025年5月21日

附件1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院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家庭住址


专长


联系电话


E-mail


服务期限


就业创业证编号


就业单位及岗位意向

其他意向



个人简历及奖惩情况

 

 

 

        申请人签名:

见习单位接收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附件1word电子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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