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五一假日期间景区食品安全,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连日来,鲁山县食药监局提前介入,对我县景区的农家乐等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广大游客“五一”期间饮食安全。
截止4月28日,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派出车辆12台次,以尧山景区、大佛景区、画眉谷和墨子古街等景点为重点区域,以景区农家乐、酒店、小吃店、超市等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了景区内各餐饮单位的持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索证索票、食品原料、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内容,并对部分食用油、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进行了快速检验。期间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21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共发现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9项,对发现问题的农家乐等食品经营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或限期3日内必须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在五一假日期间,每天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景区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复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如发现要求整改的食品经营单位仍有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现象,我局将对其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