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民政局:撑起社会救助“保护伞”

2018年07月08日 17:26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7月3日,在鲁山县张店乡张窑村贫困户王升家,县民政局帮扶责任人闫海松正在耐心地向王升一一讲解他已享受的扶贫政策。王升听了后说到:“你帮俺这一捋,俺这心里一下可亮堂了,不带别的,光民政上的救助政策咱家就享受了三项,低保、残疾人双项补贴、医疗救助……多亏有了国家的好政策,咱可得加把劲,争取早日脱贫。”


鲁山县民政局按照精准扶贫、责任到人、确保如期脱贫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民政行业扶贫政策进行分类、整合和完善,狠抓六项政策落实,强力克难攻坚,助推精准扶贫向纵深推进,为困难群众撑起社会救助“保护伞”。


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实施精准救助保障。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321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450元,调整后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根据市救助会议精神,加大对扶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C类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A类、B类保持不变,调整后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67元左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290户1564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589.6万元。


调整救助供养标准,维护特困人员权益。根据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救助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该县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6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9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4200元。略高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3倍,达到了省、市规定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5142人,累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607.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方便贫困群众看病就医。截至目前,共救助1347人,发放救助资金127.82万元。资助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83人,资助资金362.42万元。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政策,确保两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18239人,共计发放资金124.72万元。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底层保障”的作用,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家庭做为临时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对符合政策的,第一时间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全县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其它困难家庭共计754户,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0.4万元,受惠群众达2608人。


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确保资金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1791户1791人,每人每月按265元标准发放。(鲁山县委宣传部 马路 郑伟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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