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评议机制座谈会。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莲叶、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红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峰等出席座谈会,鲁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主持座谈会。
何欣副检察长介绍了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引入人民评议机制的背景和想法,表示该机制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精准度与权威性的一种探索,将检察权主动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提高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的精准度与权威性,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质效。
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姚莲叶主任、杨红旗书记、王国峰副主任对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对鲁山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们在发言时指出,人民评议机制是检察机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体现。有利于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使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社会满意度,避免同案不同判、机械司法等“司法任性”的发生。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开展调研,就人民评议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尽快启动该机制。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孙朋、研究室负责人王晓民、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鲁山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海军、党组成员赵健桥、民行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并就人民评议机制发表意见。
(文字:陈鸿江 魏鹏程 图片:魏鹏程 编辑:魏鹏程 审核:王红云 孙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