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法院:公开审理史某等十四人涉恶势力犯罪案

2018年12月08日 18:24来源: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6日8:30分,鲁山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史某等十四人涉嫌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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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以来,被告人史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沈某某(另案处理)、高某某等人,在鲁山县让河乡一带,以收取过路费为由,多次对附近砂场进行敲诈勒索,逐步形成了以史某为首要分子,沈某某为重要成员,高某某等人为一般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9月至次年5月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鲁山县让河乡让西村进行非法采矿、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史某等人多次敲诈他人财物或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河道内采砂,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还存在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其所犯罪行分别以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鲁山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宣读了刑事起诉书,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陈述和答辩,当庭对涉案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整个案件庭审从上午8:30分开始,中午休庭40分钟庭审共持续近十一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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