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案的申请人从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冯亚斌手中接过9.5万元案件款,一边感叹“没想到这么快钱就全部执行回来了!”一边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致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5月,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的李某在乔某等二人的担保下向杨某借款10万元用于周转,三人在收到钱款后出具了借款担保协议书。起初,李某还支付了部分利息,到了后来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借款期满,杨某多次向李某讨要借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向杨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乔某等二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百般推诿不肯履行还款责任,讨债屡屡碰壁的杨某只得于11月22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冯亚斌接到案件后,便向李某、乔某等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三人申报个人财产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对李某等三名被执行人财产展开查控。通过网络查控共发现三名被执行人1万元银行存款,遂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执行异议期满后进行了扣划)。
随后冯亚斌通过多方查询得知乔某等两名担保人系鲁山县某单位公职人员,便通过电话告知二人:身为公职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希望二人能够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也会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送公函予以通告,同时通报县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发起联合惩戒。
乔某等两名担保人接到电话后向身边的亲朋、同事打听到: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不光是出行、贷款受限,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还会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甚至会被开除公职。尤其是在听说某财政所副所长就是因失信于今年9月份被开除了公职之后,乔某等二人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协助执行干警寻找主债务人李某商议还款事宜。
12月7日下午,乔某等二人便带着三名被执行人筹集到的9.5万元案件款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干警转交给了申请人,加上之前冻结扣划的1万余元存款,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