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集中执行效果显著

2019年04月12日 11:02来源: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4月11日早晨7:00,虽然还有些寒意没有消退,但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已在审判楼前整齐列队,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一声“上车,出发!”的命令,干警们迅捷有序的驶向执行目的地,拉开了鲁山县人民法院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集中执行活动的序幕。本次集中执行共动员干警46名,车辆8台,足迹遍布鲁山县城区域和周边马楼乡、辛集乡、赵村镇等乡镇,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名,其中5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案件款,剩余1人被采取拘留措施,另有4名被执行人因受到集中执行活动的震慑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截止目前,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9起,涉案标的金额达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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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赖落网,首战告捷

2013年,赵某(男)和张某(女)夫妇向王某借款9.4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因赵某二人迟迟不肯还款,王某于2018年10月将二人诉至法庭。同年12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和张某向王某偿还本金9.4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和张某夫妇千方百计躲避执行,遂被列为此次集中执行的首个目标。


早晨7:10,当执行干警来到赵某位于鲁山县城某街道的家门口时,却遇到了铁将军把门,敲门也无人应答。这时执行干警隐约听到房屋内有说话的声音,灵机一动便喊道:“我们已经听到说话的声音,再不开门,我们将依法强制开锁!”声音刚落不久,赵某家的门就被打开了,开门的正是此案的被执行人之一张某,执行干警在随行法警的配合下将其带上警车。

回到法院后,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教育下,赵某同申请人达成了按期偿还案款的协议,该案告一段落。

拘传法人代表,助农民工讨回伤残补助

2014年12月,家住鲁山县马楼乡某村的龚某在河南某木业公司务工时右手被卷入机器,右手受伤致残。2016年3月,鲁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河南某木业公司向龚某支付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河南某木业公司并未履行法律义务,查封该公司的财产经过两次网上拍卖均告流拍,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对执行法官的传唤也不理不睬,后来甚至连电话也不再接了,干脆一躲了之。执行干警经过耐心走访,掌握了张某的行踪轨迹,遂将其列为本次行动的重点抓捕对象。

早上8:10,当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位于马楼乡某村的家中时,张某正准备外出,随行法警在执行法官的示意下一举将其控制并带上警车。回到法院后张某一直声称不是不愿意履行案件款,实在是生意不好,“手头紧”。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面临拘留的张某让家人送来了部分案件款,并就剩余案款的支付同申请人达成一致。

鲁山县人民法院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有欠账不还的老赖,有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看到这些形形色色的“老赖”纷纷落网,另外4名被执行人得到消息后,也坐不住了,当天主动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据了解,为了更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增强“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成效,鲁山县人民法院还在当天下午召开的“鲁山县法院2019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讲评会”上颁布了《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绩效奖惩办法》。


鲁山县人民法院响应省高院部署,以执行办案百日竞赛为抓手,以巩固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整体水平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执法办案满意度为最终目的组织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不仅强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还有效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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