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根据鲁山县国安办统一安排,鲁山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干警们通过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向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
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增强了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