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鲁山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统筹起来,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储备工作机制,着力扩大投资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夯实发展后劲,坚决以项目大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大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平安幸福新鲁山奠定坚实基础。全年谋划确定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年度完成投资160亿元以上,谋划储备重点项目100个以上。
(一)实行重点项目分包和首席服务官制度。对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单位科级干部“三包”责任制,每个项目明确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单位“一把手”为首席服务官,一名科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制定月度工程节点计划,全程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建设。分包项目的县级领导每月至少深入项目单位2次以上,督导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建设不能按节点推进的,县项目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分包县级领导发出提醒函。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其他县级领导为副召集人的重点项目联席会,对经联系项目县级领导出面协调仍不能妥善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由县项目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收集汇总,提交县联席会议研判决策,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督促限期落实。联席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可邀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也可指定其他召集人随时召开。
(三)实行要素资源保障制度。县直有关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在征地拆迁、规划、土地、环评、融资等方面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尤其是三十个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对不能保障重点项目资源配置的单位,由县项目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给予资源配置的重点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进展迟缓的,要取消重点项目资格,依法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
(四)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审联批领导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审联批办公室,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联审联批工作。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审联批会议,视项目手续办理情况可适时召开,快速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对各单位承担的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五)实行重点项目协调服务顾问团制度。聘请部分退休县级领导及“六进”科级干部,组成重点项目协调服务顾问团,每周深入项目现场2天以上,每半月对三十个重点推进项目全部检查一次,对项目分包领导、首席服务官、具体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对督查的每个项目要形成意见报告,报县项目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六)实行月观摩季奖惩制度。每月月末对各乡(镇、街道)和“两区”重点项目开展观摩活动,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采取现场观摩或视频观摩等方式,察看项目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商讨工作举措,形成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观摩后适时召开点评会议,排出名次,落后单位作表态发言。每季度末对观摩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排名前三名的项目责任单位作典型发言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排名后2名的责任单位作表态发言。
(七)实行严格的督查制度。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项目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重点项目联合督查组,每半月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开工时间、工程进展、协调服务、问题解决等情况,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通报全县,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没有完成节点任务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明确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八)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完善重点项目考评办法,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年底总评,考评结果通报全县。对县自然资源、水利、住建、林业、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金融部门等服务单位进行问卷评价排序,对行业部门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情况,按争取额度、项目个数、市内排名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