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精神和县纪委监委相关要求,鲁阳街道纪工委持续行动,强化辖区居民小区、商场超市、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不放松,坚决阻断疫情蔓延。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分析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联系辖区25家商场、超市负责人,传达疫情防控期间的措施要求,同时告知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前,不得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积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情况,及时上报。
加大宣传,明确要求。在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告知书、悬挂宣传海报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劝导顾客(居民)佩戴口罩,并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做好自我防护,为疫情防护筑起坚实的屏障。
现场指导,落实措施。为了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街道纪工委书记马春艳多次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现场指导。要求经营场所建立消毒记录、进出人员登记、发热人员登记、工作人员测温登记,并规范填写方式,确保重点场所进出人员有记录、好追踪,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商场、超市等区域内做到每天不得少于3次对电梯、购物车、扶手等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对消过毒的购物篮、购物车与未消毒的分区域存放,并摆放明显标识进行区分。
加强巡查,迅速处置。根据县纪委监委要求,加大对辖区商场、超市等场所经营情况的巡查力度,确保在超市入口、收银台等重点区域不出现人员拥堵现象,引导顾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迅速处置,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购物环境。
下一步,鲁阳街道纪工委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工作力度,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筑牢防控防线,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鲁阳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