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1月12日,鲁山县召开2020—2021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应急局主任科员雷跃东及相关业务股室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应急所负责人参加。
会上,安排部署了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具体工作,详细讲解了冬春生活救助对象范围、救助程序、资金管理和工作要求,雷跃东对《鲁山县2020—2021年度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做了重点讲解,各乡(镇、街道)应急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去年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相关负责人务必在思想上重视救灾工作,按规操作,严格标准,合理分配好2020—2021年度冬春救助资金。
雷跃东强调,冬春救助工作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必须要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金管理和救助程序的监管问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制,重点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会议还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曹圆 董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