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街头电动车自燃 交警抢险灭火受赞

2017年11月19日 17:23来源: 畅通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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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为扑灭火势之后的电车   

   2017年11月15日17时5分左右,鲁山县交警大队张留洋、陈鹏延两人巡逻至墨公路中段时,发现前方道路拥堵,两人迅速上前查看原因,发现一电动车自燃着火,当时围观群众较多,为将车辆损失降到最低,两人迅速从附近商户借来灭火器,快速有效的将火势控制,事后车主连声感谢,围观群众纷纷称赞。随后,道路交通恢复正常。据了解,电车车主不久前新换的电瓶,但起火原因不明。

交警提醒:

电动车使用人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购买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

  2、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和电路插接点,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打火,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事故的发生;

  3、充电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充电,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并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切断电源;

  4、不在居民小区建筑门厅、过道和疏散通道等随意设置电动车电瓶充电场所;

  5、发生故障时,应请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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