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翟亚奎和黄金璇通过连续六天不间断的努力查找线索,于4月16日上午,将在案件中追回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找到失主。
2021年4月12日,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县城顺城路某沿街门店发生一起盗窃案件。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杨洋等人和刑侦大队视频中队视频侦查员翟亚奎、黄金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杨洋等人开展走访调查过程中,翟亚奎、黄金璇立即开展案发现场的视频调取工作,并顺线追踪。
翟亚奎、黄金璇在侦查该盗窃案件的同时,通过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画面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前曾在城南新区某中学门口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并驾驶盗窃来电动自行车到城区顺城路再实施盗窃。
经走访调查和视频侦查,民警成功确认案件嫌疑人为张店乡居民朱某。侦察民警果断出击,成功擒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并于案发当日将嫌疑人朱某依法移交城关派出所处理。
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抓获后,他盗窃来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受害人未报警,迟迟不能找到受害人。视频侦查员翟亚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电动自行车的特征通过微信群推送给城区的城关和张店两个派出所,依托“一村一警”警务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寻找受害人,同时前往城南新区某中学进行走访,搜集近期城区被盗电动自行车警情,对报警人进行回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几天的不懈努力,4月16日,民警终于确认电动自行车的失主为张店乡詹营村村民崔某平,民警及时通知受害人把被盗电动自行车予以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