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清晨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分成三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院领导李中伟,执行局局长时增旭分别带队赶赴执行前线,拉开了“百日雷霆”第二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帷幕。
集中执行首战告捷
7:10,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常某家中,将其一举抓获并带回法院。常某看到声势这么大的集中执行当时就感到害怕了,又经过执行干警在警车上的释法析理,立即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当天中午,常某的家人送来了3万元案件款,取得了申请人谅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失信人被堵工地,引擎盖上签和解
2017年,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引发诉讼。2020年7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王某按月向赵某偿还5万元借款的民事调解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刘鑫源多次寻找无果。4月27日上午,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将正在磙子营乡高速公路工地的王某抓获。王某看到如此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明白这次躲不过去了,当场履行了2万元案件款,并在警车引擎盖上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终结结案。
赔偿义务不履行,交了罚款还得赔偿
2020年10月2日下午,杜某的宠物狗在邻居岳某的店铺前大便,岳某驱赶宠物狗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后因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引发诉讼。2021年3月22日,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杜某赔偿岳某各项损失5千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遂将其列为本次集中执行的重要目标。
27日上午8:10,鲁山法院“百日雷霆”集中执行第二组来到杜某经营的水果超市,一举将正在店铺中的杜某抓获并带回法院。起初,杜某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依旧不愿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只得对其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
杜某这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当天中午,履行了全部5千余元赔偿款,并缴纳了500元罚款,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宣告执行完毕。
鲁山县人民法院这次集中执行,共出动干警52人、警车11台,执行干警足迹遍布鲁山县城以及马楼、张良、库区、磙子营等10多个乡镇,行程达400多公里,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天共拘传被执行人21人次,罚款15人1.1万元,拘留8人,结案13起,执行到位标的额121万元。这次集中执行是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司法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鲁山县人民法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