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镇纪委:强化村级监督 规范村级“三资三务”管理

2021年08月09日 20:38来源:清风鲁山

“‘四二三·六二一’工作法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于包村干部和监委会能否有效监督,你们在村级监督中一定要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的作用。”近日,在瓦屋镇“强化村级监督 规范村级‘三资三务’管理”专题培训会上,该镇纪委书记郭晓向参会的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监委委员强调到。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瓦屋镇在全镇推行“四二三·六二一”工作法。“四二三”指的是凡涉及村级“三资三务”资金管理事务的,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必须进行“三盖章”,即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盖章。“六二一”分别指的是“六签字”、“二把关”和“一录入”,要求各村每笔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文书、村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班子成员、镇长签字,并由镇三资管理中心和县信息中心进行审核把关,最终审核把关后的“三资三务”事务由各村规范录入鲁山县民生监督平台系统,接收群众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包村干部和村监委委员在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户中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保障作用,他们是村级日常监督的“前哨”,能够及时提醒村组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守住纪法红线,严防乱伸手、乱开口等现象发生。村监委委员与最基层的干部群众“零距离”,具有一线监督、发现问题的天然优势,他们是监督员,也是信息员,发现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有利于纪检监察机构精准履职。

这套“四二三·六二一”工作法就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并把强化村监委委员职能发挥和民生监督平台运用融合其中而形成的村级管理制度,能够为规范村级小微权利运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很好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镇将在‘四二三·六二一’工作法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这项工作机制,并重点突出其中的村级监督机制发力,促进村级‘三资三务’管理更加规范。”郭晓说。(瓦屋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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