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学习“枫桥经验” 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021年08月10日 18: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基础工作根基,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7月29日,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锦带领治安大队、张店派出所及政治处一行,依次到新密市城关派出所、兰考县惠安派出所和坝头派出所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工作经验,交流基层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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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摩学习中,考察学习组一行实地听取了各派出所民警的讲解,仔细查看了各项工作台账、工作制度、软硬件设施,特别是以视频监控为支撑的综合指挥室和一站式自助服务平台,令人耳目一新。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派出所、户籍室、警务工作站的先进工作做法,尤其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中建立矛盾纠纷调节化解机制,在服务群众、安全防范、人口管理、重点人管控等方面进行重点交流探讨,努力吸收先进经验。

通过观摩学习,考察学习组成员纷纷表示,感到了震撼、看到了差距、下定了决心、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努力让“枫桥经验”在鲁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持续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公安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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