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鲁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执行案件

2021年11月12日 16:25来源: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1年11月11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张良镇营东村村委,顺利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解除了村民之间存在已久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1月24日被告张某因对宅基地使用权存在误解遂将大量沙石屯堵了原告房门,致使原告高某的房屋无法使用,原告高某求助当地政府无果,于2021年1月5日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使用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相邻关系中通行权依法予以保护。被告张某的行为存在过失应承担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的义务,遂判令被告张某清除屯放在原告高某门前的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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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清理。万般无奈下原告高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告张某处沟通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2021年11月11日在执行干警和村委同志的共同督促下,被告张某将屯放有一年之久的沙石清理完毕,至此这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我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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