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县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2月2日—3日,鲁山县再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此次宣传活动为期三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预防和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2月2日上午8时30分,鲁山县租用一军乐队,对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进行宣传。县环境攻坚办、公安局、琴台办事处等单位和乐队一起,发放宣传材料、对重点区域游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体的危害,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会造成大量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