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法院以“大学习、大调研”为抓手推进学习型现代化法院建设

2023年01月04日 17:35来源: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鲁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大学习大调研的指示精神,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服务审判实践、应对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调研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以来,该院12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16篇案例被国家级、省级刊物收录采用。其中,2篇论文分别被全国学术讨论会评选为二等奖、优秀奖,打破了该院有史以来调研文章国家级奖项为零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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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谢磊强调,要以更高水平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同时,成立调研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有力推动调研工作开展。


组建高素质调研队伍。以青年干警为调研主力军,注重日常发现、挖掘、培养青年调研人才,精选业务能力强、调研水平高的法官和愿调研、爱调研、善调研的干警充实到调研队伍,新组建8个调研撰写团队,形成了老、中、青人才合理配置,为推动调研工作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撑。


完善制度机制。把调研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范围,拟定《鲁山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类)办案业绩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调研任务,推行考核加减分制度。同时,坚持正向激励,制定《鲁山县人民法院调研能手奖励办法(试行)》,以荣誉和物质双重奖励给予干警成就感和获得感,充分激发调研主动性、积极性。


营造浓厚调研氛围。聚焦“精益求精、打造精品”,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论文写作微信群,举办调研案例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积极搭建调研交流平台,发挥调研骨干“一对一”传帮带作用,指导干警撰写调研文章,探索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新路径,营造良好调研氛围。


以调研促审判、保质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司法审判,持续推进以学促审、以学促判,修订完善《鲁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鲁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试行)》及《鲁山县人民法院院庭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试行)》,制定《鲁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意见》,设定法官专业会议前置程序,有效统一了裁判尺度,推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理念入脑入心。近三年,该院审判质效连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鲁山县法院将进一步挖掘、培育优秀干警,努力锻造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的高素质基层审判队伍,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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