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我县脱贫“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工作实、成效显,根据《鲁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鲁山县脱贫“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县脱贫“百日攻坚提升行动”督查巡查办公室。工作开展以来,精准监督,扎实履职,紧盯问题,夯实作风,工作成效显著,有力的推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作风转变、效率提升、工作落实。现将近期一期检查通报予以刊发,以飨读者,激励后进,助力攻坚。
4月4日至4月8日,县脱贫攻坚百日提升督查巡查办公室深入赵村镇、尧山镇、马楼乡、让河乡,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个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知识、政策掌握率低
1.县环保局派驻尧山镇贾店村第一书记辛中森对抽查的问题回答正确率为40%;
2.县物资服务中心派驻赵村镇小尔城工作队长张国志(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对抽查的问题回答正确率为20%。
二、个别村级责任组成员扶贫知识、政策掌握差
1.赵村镇宽步口村村级责任组副组长曹建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抽查的问题回答正确率为0%;
2.让河乡北沟村村级责任组成员李柯(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抽查的问题回答正确率为0%。
三、个别帮扶责任人对帮扶贫困户制定的措施不切实际,支兑应付
县人社局帮扶责任人王建德,与其帮扶对象让河乡陈圪垱村70多岁的孤寡老人叶克道制定的帮扶措施竟然是“鼓励种植农作物”。我县在脱贫攻坚之初就强调要实事求是,因人施策;去年以来,又多次组织检查,数次进行交叉检查,规范档卡资料,压实工作作风。但县人社局仍未引起重视,致使个别帮扶责任人为贫困户制定的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作风漂浮,被市委巡察组发现并通报,给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检查中还发现赵村镇小尔城村由县史志办和县物资服务中心共同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座谈中了解到,两个单位每三个月轮换派驻人员履行驻村第一书记职责,容易造成脱贫工作不衔接、推诿扯皮,不利于帮扶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扶贫政策掌握率低的驻村第一书记辛中森、张国志二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赵村镇党委和让河乡党委,分别对扶贫政策掌握差的乡派村级责任组成员曹建华、李柯进行诫勉谈话;2.对工作作风不实,制定帮扶措施支兑应付,给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人社局党组通报批评,并对王建德进行诫勉谈话;3.建议驻村工作主管部门对小尔城村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上述单位党委(组)下发《鲁山县脱贫攻坚百日提升问题整改通知书》,望以上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县脱贫攻坚百日提升督查巡查办公室将继续跟踪督查。
县脱贫攻坚百日提升督查巡查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