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县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县普法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城区鲁阳、琴台两个办事处在鲁阳影剧院广场向居民群众全面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外延,发放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册和纪念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铎月参加活动。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我县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居民群众感受更加直观。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宣传咨询区、宣传展板区、宣传资料发放区,向广大居民群众全方位宣传国家安全知识。
此次主题活动的举办是我县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家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帮助全县广大居民群众深入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重要意义,认清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增强个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