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近期,鲁山县人民医院对该院全体医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集中培训。
医患办主任李宗高从如何规范执业、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环境、用法制化的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让医疗更懂法律”的执业理念深入每位医务工作者脑海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从医院、科室管理入手,结合具体案例及该院发生的医疗纠纷,重点强调了“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指出医疗纠纷的具体表现,明确解决途径。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医务人员职业风险防范意识与患者沟通技巧,增强了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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