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日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每年的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
慈善法将每年的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就是为了加强慈善宣传、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中华慈善日标志
2019年9月2日,在第四个“中华慈善日”即将到来之际,民政部正式启用了“中华慈善日”标志。
该标志的设计主题是:慈善之光温暖八方。标志以红色为基色,整体为圆形,内部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中文或英文文字构成。
标志采用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数字9和5,组成一盏明灯,“灯”的上方散发出8道黄色光线,寓意慈善之光向八方散播,照亮世界、温暖他人;9的中间位置设计为一颗红心,既寓意慈善工作者和参与者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进步的慈爱之心,也寓意着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
鲁山县慈善协会开展庆祝第四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2019年9月5日,鲁山县慈善协会开展庆祝第四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设置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进行慈善法宣传。慈善协会会长叶剑锋、执行会长刘涛参加宣传活动。
善行鲁山
鲁山县慈善协会是面向鲁山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省市慈善总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鲁山县慈善协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难的宗旨,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补充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创了鲁山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截止2019年6月,鲁山县慈善协会共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千余场次,救助困难群众2万多人,累计支出善款3600余万元。先后推出了“爱心屋”“乐龄之家”“慈善助学”等品牌慈善项目,深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2012年荣获河南省“先进慈善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