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戏曲渊源
豫剧,也称河南梆子、河南高调。因早期演员用本嗓演唱,起腔与收腔时用假声翻高尾音带“讴”,称“河南讴”。在豫西山区演出多依山平土为台,当地成为“靠山吼”。因为河南省简称“豫”,所以解放后定名为豫剧,是河南省的主要剧种之一。
曲剧是主要流行于河南地区的汉族戏曲剧种之一,旧时也称“高台曲”或“曲子戏”。曲剧流行于河南全省及周围邻近地区,是在当地流行的曲艺鼓子戏(洛阳曲子、南阳曲子)和踩高跷的表演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二、活动目的
为弘扬民族节日文化,传承优秀戏曲文化,丰富群众春节文化生活,我县拟举办2020年第三届《琴台梨园》戏曲擂台赛活动,让戏迷朋友们看的尽兴,唱的过瘾。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鲁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鲁山县炎黄文化研究会
承办单位:
鲁山县民间文艺家协会
四、活动时间与地点
1.海选比赛
时间: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地点:张良、张官营、瀼河、瓦屋、县城
2.复、决赛
时间:2020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五)
地点:鲁山县尧山公园
五、报名办法
1.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地域,只要你热爱河南豫剧、曲剧,喜欢唱戏,均可报名。报名剧种只限豫剧、曲剧两个剧种。
2.戏迷朋友可到指定的辖区报名,也可以就近在其它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并提供有效证件核对。
4.所有报名人员均不收任何费用,但参赛期间的化妆、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赛须知
1.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具体比赛按比赛规则、章程执行)
2.选手参赛前需将比赛的唱段、曲谱纸质版提供给组委会负责人员,每段曲谱不低于十份。
3.参赛选手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按时赶到比赛场地。并根据抽签决定的先后顺序,佩戴选手号牌参加比赛。
4.参加初赛的所有选手要穿得体、干净、整洁的服饰,保持舞台形象。化淡妆表演,决赛时可化彩妆。
5.参加比赛时,选手要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禁止发表不当言论,禁止争吵、闹场等干扰比赛进程的现象发生。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清理出场。
6.选手要注意把控唱段时长,上场比赛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七、评分规则
1.海选比赛采取评委举牌的方式决定是否晋级,两个以上评委举牌通过可以晋级,两个以上评委不通过视为淘汰。
2.复赛、决赛的评分采取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10分制),小数点后边保留三位。以评委打分汇总的高低进入决赛,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有并列奖项产生的,加赛评选出优胜者。
八、奖项的设置
第三届《琴台梨园》戏迷擂台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等奖奖励现金1500元或同等价值的奖品及证书;二等奖奖励现金10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三等奖奖励现金5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优秀奖奖励现金300元或等值奖品及证书。
九、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元月15日
报名地点:
1.鲁山县民间文艺家协会报名处:
主要负责报名情况咨询及县外选手的报名、分配事宜。
地址:墨公路中段县民协四楼
联系人:张明钰
电话:18317609201
2.县民协戏曲专业工作委员会报名处:
负责县城四个办事处,辛集、张店、董周、仓头等周边乡镇和尧山、赵村、四棵树、团城、下汤等偏远乡镇选手的报名事宜
联系人:王国义
电话:13183331677
3.县民协瓦屋分会报名处:
负责瓦屋镇及观音寺、背孜、土门等西北乡镇、办事处选手的报名事宜。目前瓦屋分会海选赛已结束,有仍想参赛的朋友可选择县民协戏曲专业工作委员会报名。
联系人:李红超 王小华
电话:16637531668
4.县民协张良分会报名处:
负责张良镇、马楼乡选手的报名事宜
联系人:赵榜 田士幡
电话:18937527051
5.县民协张官营分会报名处:
负责张官营镇、磙子营乡选手的报名事宜
联系人: 李京广 杨向红 陈彩霞
电话:15637533566
6.县民协瀼河分会报名处
负责瀼河、库区、熊背等西南地区乡镇选手的报名事宜
联系人:江朝阳 张顺民
电话:15938945559
除上述分片报名外,所有参赛选手均不受地域范围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地点参赛。
十、安全责任
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人员均属自愿,应遵守活动规则并签署同意该免责协议。
第一条:本次户外活动无任何商业目的,本着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的未成年人员需要通过监护人的同意,并且需要监护人陪同一起活动。
第六条: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自愿参与。
2.参加人员必须听从召集人的统一安排。
3.活动期间不可擅自脱队,有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离开,应告知相关领导。
4.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随时保障手机畅通。
5.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相关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活动统一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全部承担。
2019年12月
(文图:高小伟 石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