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鲁山县的实地督察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位高效开展,9月24日上午,鲁山县在县司法行政大楼12楼会议室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张铎月,县政府副县长、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群生以及相关县委部委、县直单位的主管领导共43人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朝主持会议。
徐群生首先传达了《全面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工作快报》及县委书记杨英锋、县长李会良对此项工作的批示精神。
张铎月就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张铎月要求,各单位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督察的重大意义,把迎接好本次督察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和契机,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督察工作的对象,也是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谋划、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组成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