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鲁山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教育体育领域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15日 13:03来源:清风鲁山
为贯彻落实《深入整治全县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职员工遵纪守法自觉性,现对我县近年来处理的4起教育体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鲁山县下汤中心校副校长梁曙亚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案
梁曙亚任下汤中心校副校长期间,2014年春,帮助其从事冷冻食品经营的亲属张某向下汤相关中学食堂推销积压烤肠;2014年初,为介绍其堂哥在鲁山县城菜市场某肉店工作,帮助该肉店老板向辖属各中小学食堂推销冷鲜肉。梁曙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于2021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鲁山县第八初级中学校长杜书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
2017年,杜书海任鲁山县第八初级中学校长以来,以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巡逻补助名义给校委会成员发放补助;在其母亲三周年祭日当天接受下属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21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鲁山县露峰四小校长李迎涛变通、虚开发票报销办公费用案
2015至2018年,李迎涛任鲁山县露峰二小后营学点负责人、露峰四小校长期间,利用学校慰问支出变通发票入账、借为学生购买试卷之机虚开试卷发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鲁山县赵村第八小学原校长薛秋菊有偿办班,违规发放津补贴案
2014年至2015年,薛秋菊任赵村第八小学校长期间,免除其女儿2014年暑假使用第八小学教室场地费和水电费;有偿收留学生,提供食宿;违规给教职工发放职务津贴,于2019年12月受到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各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把专项治理纳入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查找突出问题,督促引导教职员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从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知敬畏、明底线、常警醒,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县纪委监委将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教育体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教育体育领域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乱收费、通过工作关系吃回扣、教师失德失范等六个重点方面,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禁而不绝,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鲁山县纪委      鲁山县监察委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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