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树立良好的应急队伍形象。6月9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动员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新超及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局执法业务骨干共71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吴鹏起宣读了《鲁山县应急管理系统基层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新超作动员讲话时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提升执法效能、提升自身能力四个方面阐述提升全员执法能力的目的和意义,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精学深学《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等法律法规,掌握执法办案业务,熟悉执法信息化系统操作,把法规条文吃透、把标准弄清、把方法搞懂、把业务练熟。二是坚持原则。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增强执法威慑力和震慑力,以执法刚性体现安全生产严肃性。要不断修改完善制度规章,加强执法工作纪检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管执法和服务帮扶的关系。三是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执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集中精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此次执法能力提升活动,通过评比、考核等手段,确保全员执法能力提升取得扎实成效。四是全面提升。要以本次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依托安全生产月、“6.16”安全月咨询日、法治政府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培训共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日(6月8日)、学习训练阶段(6月8日--6月20日)、考核比武阶段(6月21日--6月25日)、总结评比阶段(6月25日--6月30日),本次培训主要目的是让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立足自身岗位要求,严格按照职责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弱化,化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风险,提高对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董 航 吴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