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工作会议

2018年05月31日 18:46来源:安全鲁山

5月31日下午,县安委办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县联通公司四楼会议室收听收看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县长李会良、组织部长文晓凡、人大副主任李留根、政协副主席李斌、法院院长王宏伟、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公安局局长赵明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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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我县立即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工作会议,李县长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迅速贯彻学习此次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狠抓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要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时刻铭记过去的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做到常抓不懈。三是对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结合我县特点,对各行业领域展开地毯式排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督导巡察。安委办要组织精兵强将督导巡察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加大问责、约谈力度,安全生产巡察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最后,李县长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怎么抓都不过分,怎么严都不过分,怎么处理都不过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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